赣科发政字[2004]44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全省科普工作统计工作的通知》(赣科发政字[2004]19号)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科普统计工作,现将科普统计工作材料报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形式:
1、县科技局对本县科普活动统计负责。包括汇总与县科技局并列的科普活动单位情况和县所属各乡镇的情况,完成本县科普统计汇总表,以纸质文档和电子表格的形式上报市科技局。
2、市科技局对本市科普活动统计负责。包括汇总本市与科技局并列的科普活动单位的情况和市所属各县的情况,完成本市科普统计汇总表。以纸质文档和电子表格的形式上报省科技厅。
3、省直有关部门对下属单位的科普统计负责。汇总本部门科普单位统计内容后,报省科技厅。
4、中央直属单位不属于统计范围,在各地市的省直单位科普统计由主管单位负责。省直属大专院校科普统计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地市大中专院校科普统计由隶属的主管单位负责。
二、报送材料:
1、各设区市科技局报送全市及所属各县(区)的《科普工作统计汇总表》(附件2)纸件一式两份(加盖报送单位公章);电子表格(Word格式)软盘一套;县及县以上调查单位名单(按下发光盘中的表格填写)。
2、省直有关部门报送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的《科普工作统计汇总表》(附件2)纸件一式两份(加盖报送单位公章)、电子表格软盘一套,本部门下属调查单位名单(按下发光盘中的表格填写)。
三、上网查询方式:有关科普统计相关资料和最新通知,请在江西省科技厅网站上查询,网址:www.jxstc.gov.cn
请各设区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在4月10日前,按要求将各类调查表、数据软盘、有关材料报送省科技厅科技统计分析中心。
地址:南昌市省府大院北二路53号省科技情报所内;
邮编:330046;
联系人:高燕、袁劲松;电话:0791-6260731
电子信箱:skws@tom.com
二○○四年三月四日